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一、毕业生户口迁出:

1.参加就业的毕业生按学校派遣计划,户口应迁往就业单位;

2.因出国等原因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人才交流市场。

以上两种情况的毕业生在办理户口手续时,应先将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再凭印章齐全

的离校手续清单到校公安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往地申报户

口。其中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还应到我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开据学生不参加就业的证明。

二、毕业留校工作人员应先领取报到证,到校人事处报到后,凭印章齐全的离校手续清

单、西安市人口控制卡、校人事处的介绍信,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三、研究生考取外校博士或博士后者,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