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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交通安全月”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14-04-14            

校内各单位,各位车主: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护校园秩序,学校决定,从2014415515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14年交通安全月”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为主题,以教育、引导、纠正、规范为内容,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西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纠正和查处校园车辆乱停乱放和违规行驶行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构建平安校园。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车辆出入管理


1、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的出入管理。校内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主要包括:①查验是否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的行为;②查验是否按规定张贴年审车贴出入的行为;③查验是否不随车携带车卡,是否使用过期(费用到期)车卡,是否转用、冒用他人车卡,是否携带属于清理范围已停止使用的车卡等蒙混出入,妨害校内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


2、加强外来机动车辆的出入管理。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因公务等事宜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并进行登记。重点检查携带管制刀具、可疑包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妨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必要时须与校内接洽单位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进入校园应自觉遵守西北大学相关管理规定。严禁驾校车辆或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学车练车。


(二)加强校内交通整治


1、大门周边交通整治。保卫处要加强对各校区大门周边区域交通秩序的整治,要在各大门内、外合理范围内划设禁停区,安放隔离墩,禁止小商小贩在大门周边摆摊设点,规范管理,保障大门周边道路畅通。


2、规范校内车辆行驶。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服从指挥,按照校园交通标识规范行驶,不得超速、骑线行驶,严禁鸣笛扰民,夜间应合理使用车辆灯光。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以及自行车、三轮车在校内飙车、高速行驶等妨害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3、规范校内车辆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在校内停车场等划定区域规范泊停,并保持合理车距,不得乱停乱放、骑线停放,严禁在交通要道或者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在校内举办重大活动时,车主应按照执勤人员通知要求或统一指挥,及时挪移,合理停放。


4、重点区域交通管制。在校内办公、教学等重点区域实行经常性交通管制。太白校区行政楼前公务车位禁止停放私家车辆,主环道、西门广场、北门广场、教学67号楼前、教工6号公寓楼北侧及其主干线禁止停放任何车辆。长安校区环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教学区、学生区禁止车辆通行和停放,所有车辆应就近停放在停车场内。桃园校区教学区在上课期间非公务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北环道车辆实行内道单排停放,家属区应按标识标线停放,禁止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校内道路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道路拐弯转角地方禁止停放车辆。


5、检查维修道路交通标识,增补视频监控设施。对于校内道路划线标线不清的,予以重新补划;对于道路标识牌指示不明或被树枝遮挡的,应重新更换、移位或者移除遮挡物;对于桃园家属区等校内部分停车场、重点治安防范区域加装一批视频监控设施。


(三)违规车辆的处置措施


1、对于未按规定张贴年审车贴、不随车携带车卡、费用到期不及时续费的校内车辆,首次采取登记车牌号、提醒、发放学习资料的方式进行纠正;对于发生上述行为超过三次的,视作因个人原因不及时处理、有意影响校园交通秩序,给予门禁管理系统后台锁定车辆信息、当事人说明情况直至吊销车卡处置。


2、对借用师生员工名义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涂改证件为他人办卡的,转借、转让、转用车卡的,或者使用过期车卡扰乱校园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公安(保卫)处将根据西北大学相关管理规定一律没收车卡,追究当事人责任。


3、对于在校园内乱停乱放、骑线停放、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根据《西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中责任追究第二十五、二十六款之规定,公安(保卫)处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在车前玻璃处张贴违章告知单、对违章车辆进行登记、对驾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锁车、暂扣车辆乃至注销车辆门禁识别卡等方式进行纠违处理;对于严重影响交通或重大活动举办、拒不挪移的违章停放车辆,由公安(保卫)处联系公安交管部门对违章车辆进行拖移,托移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机动车辆驾驶员自行承担;对于长期停放在校园的无主车辆,由公安(保卫)处联系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置。


4、对于我校师生员工拒不服从管理、侮辱打骂工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西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中责任追究第二十七、二十八条款之规定,由学校视其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对于校内外人员的车辆强行闯入闯出、恶意占用交通要道等严重扰乱校园交通秩序行为的责任人,公安(保卫)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交通安全月”活动,利用各类会议、讲座等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校内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自觉遵守《西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提高师生维护交通安全、服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2、保卫处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此次“交通安全月”活动。工作中要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全力以赴,确保该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


3、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配合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拒不服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西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2、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材料


 


                                           西北大学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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