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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集体户口办理须知

2023-05-17            

 


为方便我校教职员工办理户口手续,依据属地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特编写《西北大学教职工集体户口办理须知》,仅供参考。

一、迁入(编制内、A代入职户口迁入集体户实行自愿)

(一)毕业分配入职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在职证明(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毕业证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户口在省外就读学校的提供)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口在西安市外的提供)、集体户籍卡(户口在陕西省内就读学校的提供)。

(二)调动入职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人社厅出具的调动批文复印件(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户口簿复印件,有随迁家属的需随迁人员户口簿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三)留学归国入职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报到证复件印(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指国外硕士以上学位);

3.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西安市外的)。

(四)博士后进、出站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进站备案证明(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出站证书复印件(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3.户口簿复印件(户口在西安市外的提供)或户口迁移证(原学校开出迁移证的提供)。

(五)军人复退转业入职报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或《西安市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2.军人身份证(在军队未办理身份证的不提供)和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3.户口注销证明(1985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可以不提供)。

(六)高级人才引进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职称、职业证书或进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及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引进的高级人才相关批文材料;

2.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或集体户卡复印件,有随迁家属需随迁人员户口簿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七)在职教职工学历落户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迁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原件与复印件;

4.入户介绍信。

(八)、新出生婴儿报集体户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翻译件及公证书(国外出生婴儿);

3.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原件(父母一方是西安市家庭户的孩子随家庭户申报);

4.接收证明。

二、迁出(教职工离职起,户口学校不保留必须迁出)

1.迁出人的集体户籍卡或户口簿;

2.迁往异地准予迁入证明(迁往省外)或迁出落户后户口簿(省内);

3.教职工离校手续表。

三、户籍档案查阅所需资料

1.个人查档持本人身份证、需查档案相关材料;

2.单位查档持单位介绍信、查档人身份证、需查档案相关材料。

四、死亡注销户口需要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集体户籍卡原件。

五、说明

1.本须知中所提户口专指集体户口;

2.所有手续办理要求以属地公安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3.太白校区户籍室电话:8830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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