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服务 首页 > 服务指南 > 户政服务 > 正文 教职工集体户口办理须知 2023-05-17 为方便我校教职员工办理户口手续,依据属地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特编写《西北大学教职工集体户口办理须知》,仅供参考。 一、迁入(编制内、A代入职户口迁入集体户实行自愿) (一)毕业分配入职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在职证明(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毕业证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户口在省外就读学校的提供)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口在西安市外的提供)、集体户籍卡(户口在陕西省内就读学校的提供)。 (二)调动入职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人社厅出具的调动批文复印件(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户口簿复印件,有随迁家属的需随迁人员户口簿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三)留学归国入职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报到证复件印(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指国外硕士以上学位); 3.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西安市外的)。 (四)博士后进、出站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进站备案证明(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2.出站证书复印件(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3.户口簿复印件(户口在西安市外的提供)或户口迁移证(原学校开出迁移证的提供)。 (五)军人复退转业入职报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或《西安市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2.军人身份证(在军队未办理身份证的不提供)和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3.户口注销证明(1985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可以不提供)。 (六)高级人才引进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职称、职业证书或进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及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引进的高级人才相关批文材料; 2.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或集体户卡复印件,有随迁家属需随迁人员户口簿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七)在职教职工学历落户迁入集体户所需资料 1.迁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原件与复印件; 4.入户介绍信。 (八)、新出生婴儿报集体户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翻译件及公证书(国外出生婴儿); 3.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原件(父母一方是西安市家庭户的孩子随家庭户申报); 4.接收证明。 二、迁出(教职工离职起,户口学校不保留必须迁出) 1.迁出人的集体户籍卡或户口簿; 2.迁往异地准予迁入证明(迁往省外)或迁出落户后户口簿(省内); 3.教职工离校手续表。 三、户籍档案查阅所需资料 1.个人查档持本人身份证、需查档案相关材料; 2.单位查档持单位介绍信、查档人身份证、需查档案相关材料。 四、死亡注销户口需要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集体户籍卡原件。 五、说明 1.本须知中所提户口专指集体户口; 2.所有手续办理要求以属地公安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3.太白校区户籍室电话:88303274 下一条:学生集体户口办理须知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