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保卫处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3-01-18 保卫处 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2023年春节期间,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人员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火险事故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要切实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各校区要加强校园门禁管理,春节期间要加强校园巡逻。严禁在教学区楼宇、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周边、林木绿化带、停车位(车棚、车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天然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上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结束后要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做到“火熄人离”。 2.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按照政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禁限放”工作。2023年1月21日(除夕)、22日(初一)、26日(初五)、2月5日(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校区要按照工作部署,值班(带班)干部、骨干组织校卫队员严阵以待,做到春节期间“禁放区有人盯、燃放区有人守、本管理辖区有人巡”,严格落实校内定点值守、携带灭火器动态巡逻等燃放看护措施,确保实现“本辖区不发生安全事故”的目标。 3.要及时有效处置相关突发事件。校卫队要加强公共区域巡查巡视,妥善处置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劝阻,劝解无果要及时拨打110处置;发生火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做好初期火情先期处置,火情失控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4.加强相关宣传,做好协调联动。各单位要加强所属师生员工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职工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主动协调后勤集团各中心加强值班和落实巡查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公寓管理中心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在宿舍内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正值冬春交替季节,天气干燥,大风天气频发,极易发生火灾,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特别是儿童)要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西北大学保卫处 2023年1月18日 上一条:2023年2月校园交通违章曝光 下一条:关于发放复转军人慰问品的通知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