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春夏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2-04-08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提高灭火自救能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46日至530日在全校开展2022年春夏季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春夏季是火灾及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本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党政“一把手”为组长,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整改火灾隐患”为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全面排查所属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食堂、锅炉房、实验室、机房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油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重大风险源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地排查,确保在存储、运输、使用、回收等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后勤集团要逐一排查各楼宇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等现象。排查应消防设施、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标识等的运行情况,指导各物业公司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按照《消防法》要求配齐配强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做好各楼消防管理和内部巡查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3.后勤集团、学工部(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情况,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要采取措施坚决处理,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宿舍易燃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4.各单位要加强排查所属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现象。重点排查“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进房间充电、停放等危险行为。

5.资产公司、后勤集团要对学校出租的门面房、校内的商铺、超市、理发馆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是否使用易燃彩钢板乱搭乱建等情况。

6.各单位对84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储备场所开展检查,使用酒精等消杀物品时,要提出明确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工作期间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消毒场所要保持通风,防止发生火灾。

7.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8.基建处要加强校内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施工单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工人居住地的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实验室处要加强学校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记录,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10.附中、附小、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1.聘用临时用工人员的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居住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等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教育宣传及自查自改阶段(46-430日)

1.各单位要利用优势资源,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等不靠、以我为主的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内容,适时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要了解本岗位火灾风险,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并逐项销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专项检查阶段(51日—520日)

1.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2.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较多、火灾风险较大的单位,将按照《西北大学火灾风险管控实施细则》挂牌督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521-530日)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2.学校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纳入“年终单位考核”内容。

3.因整治工作不力或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3012时前将总结材料和相关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等一并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管理科(内容包括: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消防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备至长安校区7号楼7125室,电子版发送邮箱:747049198@qq.com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8309119



西北大学  

202246

下一条:通告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