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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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教职工机动车辆续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1-04            

校内各车主: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寒假期间我处将不再受理车辆续缴费和新购车辆手续办理业务。为方便教职工车辆通行,请车辆管理服务费即将到期的各位车主在2021115日前到我处太白校区保卫科、长安校区户籍室续缴费用。

假期内新购车辆的教职工可持工作证就近到保卫处(长安、太白、桃园校区)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咨询电话:88302214(太白)

88308042(长安)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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