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寒假期间教职工机动车辆续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1-04 校内各车主: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寒假期间我处将不再受理车辆续缴费和新购车辆手续办理业务。为方便教职工车辆通行,请车辆管理服务费即将到期的各位车主在2021年1月15日前到我处太白校区保卫科、长安校区户籍室续缴费用。 假期内新购车辆的教职工可持工作证就近到保卫处(长安、太白、桃园校区)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咨询电话:88302214(太白) 88308042(长安)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1年1月4日 上一条:2020年12月校园交通违章曝光 下一条:2020年11月份交通违章曝光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