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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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车辆通行手续办理通告

2019-01-17            

校内各车主: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寒假期间我处将不再受理车辆续缴费业务。为了方便教职工车辆通行,请车辆管理服务费在2019221日前到期的各位车主在2019121日前到保卫处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保卫科续缴费用,以免给您车辆通行带来不便。

寒假期间新购置车辆的教职工可持工作证就近到保卫处各校区值班干部处办理临时车辆通行手续。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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