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职工机动车辆续费和暑假期间新购车辆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8-07-16 为了方便教职工暑假期间工作和生活,根据学校放假安排和我处工作实际,现将教职工机动车辆续费和暑假期间新购车辆手续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8月31日前机动车辆管理费到期的车主,请于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保卫处太白校区保卫科或长安校区户籍室办理续费事宜。 二、购买了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区地下车位、需要与机动车辆绑定的,请在上述时间段内到保卫处太白校区保卫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暑假期间新购买车辆的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到就近校区保卫处值班干部处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开学后携带工作证和相关资料办理正式手续。 保卫处 2018年7月16日 上一条:保卫处2018年暑假安全提示 下一条:招标公告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