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地下车库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2015-05-13 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地下车库门禁系统采用机动车辆牌照识别、“一位一车”信息绑定的模式进行管理。即,教职工自购车位、临时租赁车位只能停放与门禁系统信息绑定的车辆。教职工如需变更车辆绑定信息,应出具相关证明,经保卫处审核后予以变更。 所有未绑定车位的车辆按照临停车辆管理。临停车辆需经门禁管理人员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库,且必须在临停车位停放(黄色车位牌)。临停车辆按照《西北大学机动车辆管理服务收费细则》实行计时收费管理。 地下车库管理服务收费全部上交学校财务部门,请广大车主理解并予以配合。 保卫处 2015年5月13日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通告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