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023-10-21            

校内各单位:

近期,省内一高校校内快递点发生火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工稳办〔202344 号文件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各类消防事故发生。

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

各校区列管的重点部位,网络中心、学生公寓、食堂、宾馆、超市(商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库(库房)、高层建筑、教职工住宅、锅炉房、临街房、公共场所消防通道、各建筑工地、特别是菜鸟驿站、快递点、小超市、理发店、临时用工人员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要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开展用电安全巡视检查,对电气、燃气、线路、电器设备等安装、敷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对老旧线路、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宿舍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用电取暖等问题,杜绝火灾隐患。

2.抓好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特别是要坚决杜绝私接乱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严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关,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和“飞线充电”等现象,要立即纠正,坚决消除;对定点停放区域以及定点充电区域的线路、装置进行巡查,严防充电设备“带病”工作。

3.消防控制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具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学习教育,重点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等学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风险自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做到现有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留影取证,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请各单位将检查结果于1120日前上报保卫处。



 保卫处     

 20231021日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