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保卫处获“省直经文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2-02-28 在省公安厅日前召开全省经济文化保卫工作会议上,我校保卫处被授予“省直经文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校连续六年获此殊荣。我校保卫处干部王小强、芦建平两位同志被授予“省直经文保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校卫队唐伟、黄正阳、党立强、姚宝军四位同志被授予“优秀保安员”荣誉称号。 会议充分肯定了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2011年度为维护单位内部的稳定安全而做出的突出成绩,并要求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维护单位内部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公安部副巡视员黄江平、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省综治办副主任王永明等领导出席会议,省公安厅副巡视员郝小青主持会议。 保卫处 2012年2月28日 上一条:保卫处干部喜获市级表彰 下一条:保卫处工作服务公开承诺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