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保卫处工作服务公开承诺 2011-11-24 为落实学校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学校管理”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要求,切实改进保卫处工作作风,加强保卫处内部和校园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保卫处特向全校师生承诺如下: 一、强化干部责任意识,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承办科室科长负责制,为师生员工提供精细化服务,注重文明礼貌,使用规范用语,不推诿搪塞。 二、加强对校卫队员的管理和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遵守工作制度,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三、积极寻求各种渠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校内纠违力度,规范交通秩序,着力缓解交通压力。 四、全力做好校内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内巡逻守候工作力度,受理师生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五、落实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促进管理服务规范化,全面提高办事效率。 六、定期深入各院系,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水平。 七、严格工作纪律,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及时处置各类案(事)件。 八、户籍办理实行定时办理和预约办理相结合的制度。师生可以在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太白校区:14:30-16:30;长安校区:14:00-16:00)到所在校区户籍室办理户籍关系,其他时间进行电话预约办理。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积极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及面谈等方式,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话:88308219(处长) 88308220(副处长) 88308041(治安科) 88302820(太白校区保卫科) 88373389(桃园校区保卫科)88308040(政保科) 88307978(太白校区户籍室) 88308042(长安校区户籍室) 电子邮箱:bwcb@nwu.edu.cn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教学二号楼西侧保卫处院内 保卫处 2011年11月24日 上一条:保卫处获“省直经文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下一条:保卫处安排集中整改阶段工作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