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用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地下车库的通告 2015-03-12 根据校发工纪字〔2015〕4号文件要求,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地下车库将于2015年4月1日投入使用。届时教工公寓区地面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停放,装修工程车辆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2015年4月份,对持学校机动车辆智能识别卡的教职工车辆暂不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用,临时来车管理按照《西北大学机动车辆管理服务收费细则》相关规定执行。此后相关管理规定另行发布。 保卫处 后勤集团 2015年3月12日 上一条:通 告 下一条:温馨提示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