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温馨提示 2015-03-05 校内各住户: 根据我校2015年1月14日寒假安全工作安排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阶段总结会议意见,决定给尚未在公共区域配备灭火器的桃园校区1-10号家属楼、长安校区1-6号家属楼、太白校区教学区内5、6号人才公寓楼配备适量灭火器。所有灭火器已于2015年1月31日前在各楼楼道安装到位。 请广大住户留意灭火器存放位置并阅读灭火器使用说明,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技能,以应对不时之需。 希望广大住户在日常生活中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爱护公共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携手打造我们的安全家园。 保卫处 2015年3月5日 上一条:关于启用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地下车库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寒假期间教职工办理车辆门禁智能识别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